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领域统计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湘建函〔2021〕46号)要求,市、县要及时登录住建领域统计信息平台,按季度填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数据。但从目前填报情况来看,部分单位数据填报不及时,填报内容不规范,个别单位甚至从未登录账号填报。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分析制度,是进一步加强我省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厅将利用住建领域统计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各地行政执法数据,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地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科学分析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把行政执法数据填报作为行政执法常态化工作,主动公开和填报相关数据,接受执法监督。
二、要加大层级指导力度。各市州住建、城管、住房公积金部门要及时将行政执法数据填报要求对口转发给所属县市区相应部门,组织数据填报工作。每年应于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数据填报工作,前期未及时填报的要及时补报。2021年相关数据的补报工作应于11月26日前完成。省厅将适时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数据填报情况作为衡量各地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要严格落实填报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科(股)室及责任人,填报《行政执法数据填报责任人员名单》(见附件)。市州住建、城管、住房公积金部门负责将所属县市区各单位行政执法数据填报责任人员名单汇总,于11月10日前报厅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四、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市州要加强对本级及县市区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数据质量。
联系人:吴翔
联系电话:0731-88950430
附件:行政执法数据填报责任人员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日